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《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征求《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各区市县(先导区)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,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,财政部起草了《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。请组织征求意见,并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市财政局会计和监督处,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丁海钰
联系电话:82569847
电子邮箱:kjc_work@163.com
通讯地址: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38号116001
附件:1.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
2.《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起草说明
大连市财政局
2021年3月10日